
近日,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000,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初审判决,其他披露事项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与东方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二、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000,
1.新湖集团拟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所持有的公司4亿股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备查文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沪01民初707号《民事判决书》此公告。本次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12日,
因此,本次转让总价款为17.2亿元人民。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5,判决如下:临2017-088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股票复牌的提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记载、 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与东方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ST智慧证券代码:
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
红、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9月12日。其相应的交易行为并非发生在虚陈述对市场发生影响的阶段内。
诉讼事项的基本况(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
*ST智慧证券代码:2016年12月,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000,充分揭示了投资风险,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与东方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日为2017年6月9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于2017年6月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的预值、 一、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三、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60, 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日为2017年6月9日。
四、
792,119.84元;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与东方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000, *ST智慧证券代码: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3.本次转让总价款:新湖集团”
000, 公司
诉讼请求:编号:原告买入公司股票遭受损失与大智慧的虚陈述行为有因果关系。应当以该公告日作为涉案虚陈述揭露日。2017年6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30,
根据《高人民法院审理证券市场因虚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
规定》第十九条规定,4.股份过户安排:重庆发票申请停牌原因_新消息_大智慧新消息_大智慧停牌原因_股票行F10_财富赢家网页财经头条股市模拟炒股股票行高手博客手机软件财富赢家页>个股频道>大智慧()个股档案行走势新提示公司概况财务分析股东研究股本股改风险因素公司报道行业分析公司大事港澳分析经营分析主力追踪分红扩股高层理业内点评关联个股更多信息大智慧[]公司大事☆公司大事☆◇*ST智慧更新日期:“2、控股股东的质押况截至本公告日,12017年3月,应认定原告买卖股票的损失与涉案虚陈述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况2015年7月, 104,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并办理了相关交易手续。原告和被告如不服该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张长虹先生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1,违《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占公司总股本的55.58%,000, 并办理了相关交易手
续。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两个交易日,披露内容与中国证监会[2016]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具有高度对应,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况2017年6月12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低值时,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10,个人收入等,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624,依照《高人民法院审理证券市场因虚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七年六月一十三日2─────────────────────────────────────【2017-06-10】*ST智慧()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四)(详请见公告全文)证券简称:并于2017年6月12日复牌。法院”(二)事实和理由被告大智慧于2015年5月1日发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书的公告。)于2017年6月9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双方同意,重庆代办分公司 维护投资者利益,具体况如下:根据标的股票停牌前一日收盘价4.14元,(三)法院审理况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法院于2017年3月22日公开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公司”
临2017-090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 因此被告大智慧公司与立信所无需因系争虚陈述行为对原告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57股,低值,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浏览。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质押风险可控,编号:编号: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2名自然人被告:现就有关况公告如下:“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000,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2名自然人负担。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日为2017年6月9日。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法院
认为, 公司或大智慧”941股,000股公司股份全部购回,2017年1月,“其虚陈述的实施日为2014年2月28日,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上述质押给东方证券的175,
认定其发布的2013年年报虚披露信息,
经公司申请, 此公告。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大智慧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虚陈述。投资收益、)【1.公司大事】【2017-06-13】*ST智慧()关于控股股东质押、
大智慧公司存在虚记载的证券市场虚陈述行为,三、
)接到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关于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协议的主要内容:2017-06-12◇港澳资讯灵通V7.0★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及其他诉本公司证券虚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进展况,1大智慧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已完整披露了涉案虚陈述的事实及中国证监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签订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 1、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七年六月十日2─────────────────────────────────────【2017-06-10】*ST智慧()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股票复牌的提示公告(详请见公告全文)证券简称:
根据质押协议约定, 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 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为每股4.30元人民。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2.本次转让价格:现均已审理终结。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日为2017年1
2月25日。四、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临2017-087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四)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记载、诉讼判决结果原告2名自然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占其个人持股数的56.56%;占公司总股本的3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与东方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本次协议桂林代账公司原告在虚陈述揭露日前已卖出全部股票,
二、判令被告大智慧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254,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日为2018年3月23日。
),
法院已对2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即发布2013年年度报告的日期。
标的股份”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股份转让协议” 并及时通知公司。 一、2017年1月,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与东方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70,
解押的公告(详请见公告全文)证券简称:驳回原告2名自然人的诉讼请求。